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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英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4-28  

						       证券代码: 600110      证券简称:中科英华   公告编号:2015-018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04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

区航空街 166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股份情况:
                                                            44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4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6,039,76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56,039,7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13.56
    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3.56


          (四)    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包括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

    及其所持股份情况:不适用

          (五)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

    会秘书袁梅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拟与成都广地签署《关于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框协议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含恢复表决     155,967,966     99.95   66,500          0.04     5,301          0.00


  权优先股)

 普通股合计:        155,967,966     99.95   66,500          0.04     5,301          0.00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含恢复表决    155,978,466      99.96   21,100          0.01   40,201          0.02


   权优先股)

  普通股合计:       155,978,466      99.96   21,100          0.01   40,201          0.02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含恢复表决    155,978,466      99.96   21,100          0.01   40,201          0.02


   权优先股)

  普通股合计:       155,978,466      99.96   21,100          0.01   40,201          0.02


     4、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含恢复表决权   155,981,966      99.96   22,500          0.01   35,301          0.02


    优先股)

  普通股合计:       155,981,966      99.96   22,500          0.01   35,301          0.02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适用)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拟与成都广地签     82,037,566    99.91   66,500      0.08   5,301       0.00


       署《关于德昌厚地稀土矿


       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


       协议协议〉及〈股权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     82,048,066    99.92   21,100      0.02   40,201      0.04


            关条款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82,048,066    99.92   21,100      0.02   40,201      0.04


        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4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中小     82,051,566    99.92   22,500      0.02   35,301      0.04


       投资者单独计票办法》的


                议案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如适用)
             1、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应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

             2、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应说明该项议案是否获得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未完成股改公司,如涉及分类表决的议案,应说明社会公众

       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交易的,应说明关联股东名称、存在的关联关系、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晨]、[杨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审

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