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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英华: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2015-06-11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6 月 10 日,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德昌厚
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采购和销
售贸易平台,为扩大公司贸易业务,2014 年 1 月 10 日,上海中科英华与德昌厚
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地稀土”)签署《购销合同》,从厚地稀土采
购稀土产品进行稀土贸易。公司拟收购厚地稀土股权,作为交易保证公司 2014
年持有了厚地稀土 100%股权,后经 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公司收购厚地稀土 47.37%股权。因公司董事长王为钢、董
事孙万章担任厚地稀土董事,公司与厚地稀土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上述《购销合同》所涉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74667.68 万元的 5.73%。2014 年度,《购销合同》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
4342.5 万元,2015 年度《购销合同》预计发生金额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购
销合同》余额将视稀土贸易的开展情况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本次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王为钢、孙万章已回避表决。上述事
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是一种公允、
合理的定价式;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主营业务
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
易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


    蒋义宏:                 谭超:              王亚山:


                                                         201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