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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英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15-06-24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 2015-038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郑永刚通知,郑永刚拟
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所持全部中科英华 57,400,000 股股
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转让给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恣景
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中,向深
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 11,950,000 股股份、向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 18,050,000 股股份、向“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转
让 27,400,000 股股份。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37。
    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司收到郑永刚先生通知,其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所持全部中科英华 57,400,000 股股份(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转让给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恣景实业有
限公司以及“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中,向深圳市邦
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 11,950,000 股股份、向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转让
18,050,000 股股份、向“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转让
27,400,000 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郑永刚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其
声明如下:
    “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6 月 1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合计买
入中科英华 45,930,000 股股份,占中科英华总股本的 3.99%。
    一、购买股份的具体情况
    1、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向郑永刚先生
购买中科英华 39,350,000 股股份,占中科英华总股本的 3.42%。其中,深圳市邦
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 11,950,000 股股份、“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购买 27,400,000 股股份。
       2、2015 年 6 月 19 日,“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向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中科英华高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6,580,000 股股份,占中科英华总股本的 0.57%。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进
一步说明如下:
       1、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郑永刚先生、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因“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 B 类权益为深圳市
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慧玲,故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时
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形成关联关系,但暂未形成一致行动
人关系。截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
中科英华股份不超过 5%。”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通知,其声明如
下: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的受托人、管理人,说明如下:
       1、“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和 6
月 1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分别向郑永刚先生购买中科英华股
份 27,400,000 股、向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中科英华股份 6,580,000 股,
两笔合计 33,980,000 股股份,占中科英华总股本的 2.95%。截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其单独或合计持有中科英华股份不超过 5%。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截
至本说明函出具之日,进一步说明如下:“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与郑永刚先生、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其声明如下:
    “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平台,向郑永刚先生购买中科英华 18,050,000 股股份,占中科英华总股本的
1.57%;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向“时节好
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卖出中科英华股份 6,580,000 股股份,占中
科英华总股本的 0.5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特作如
下说明:
    1、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与郑永刚先生、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时节好雨”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
    2、截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中科英
华股份共 11,470,000 股,不超过中科英华总股本的 5%。”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代为上述股权交易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和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暂无法
判断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将进一步
与有关各方进行持续沟通,并根据有关事项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