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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6-09-03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68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向独立第三方进行资
产购入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7 月 4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54、
2016-055)。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将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
公告临 2016-05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
引》要求,公司发布了《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
058),公告了截至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股东总人数及前
10 名股东、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两块锂电隔膜类的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张汉鸿实际控制的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2、王红兵实际控制的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二)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
资金。具体方案仍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会导
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构成借壳上市;

    (三)公司已与潜在交易对方进行了多轮的沟通和协商。并已与交易对方签
订重组意向性框架协议;


    (四)自公司停牌以来,本公司积极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

作。目前,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选聘,但尚未正式签约,公司选聘的中介机构如

下:


       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机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五)上述交易不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

置审批意见。

    二、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尚待中介机构完成各项尽职调查再行确定。停牌
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工作尚在进行当中,具体交易方案论证及
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故无法在 2016 年 9 月 4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并复牌。

    四、继续停牌时间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预计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4 日起继续
停牌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根据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