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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3-31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1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 2016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
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
生的相关交易。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公司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
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
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
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
数据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增加 4,804,461.46 元,“管理费用”科目减少 4,804,461.46 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
会[2016]22 号)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之间的调整,不影响报告期损益、净
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曾江虹、蒋义宏和张彬对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