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2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
文件,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72609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72609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鉴于公司原聘请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等事项的要求》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了中止审查诺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72609 号),
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目前公司已新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诺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
审查通知书》(172609 号),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
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