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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关于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2018-07-31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4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9 月 26 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

      现将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主要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具体调整内
容如下:

      方案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在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5,000 吨动力电池用电解铜箔
  1                                                  181,205             140,000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              60,000
 合计      ——                                      241,205             200,000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
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
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方案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37,500 万元(含本数),在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5,000 吨动力电池用电解铜箔
  1                                                181,205             137,500
          项目
 合计     ——                                     181,205             137,500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
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
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
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本次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2017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
理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助
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保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的调整,并相应修订相
关文件。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可
以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
整,公司此次调减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