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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14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51



                        诺德投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明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明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
次交易完成后,昱辰科技将持有明德保理 99%股权,杨淇迪持有明德保理 1%股权。
明德保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18-052)。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 5,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053)。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青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 22,5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2 年,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053)。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诺德拟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城东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2 年,并由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053)。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公司子公司诺德租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6,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并由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053)。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公司子公司诺德租赁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 3 年,并由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053)。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公司子公司诺德租赁拟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并由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3 年,并由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053)。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公司子公司诺德租赁拟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并由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3 年,并由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053)。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公司子公司诺德租赁拟向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并由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3 年,并由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053)。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关于公司拟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申请办理
4,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业务,期限 1 年。本次融资事项属于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