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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2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陈立志董事长主
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进行锂电铜箔产能扩建及增资孙公司的议案》
    鉴于目前锂电铜箔产业和市场的供需情况,为了满足核心客户对产品供应的
需求,进一步优化铜箔产能布局,提升公司产能规模及综合实力,公司孙公司惠
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拟进行扩建年产1.2万吨
高端极薄锂电铜箔产能,扩建产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引进战略投资者。
    为满足上述产能扩建及后续营运资金需求,并有效做大企业规模,公司子公
司青海电子拟以3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惠州电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拟进行锂电铜箔产能扩建及增资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向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并由
惠州电子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电子向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 3 年,并由公司子公司惠州电子及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属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
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子公司青海诺德向中国银行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西宁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并由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以青海电子部分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属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
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子公司惠州电子向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惠州电子向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申请 5,000 万元(敞口)
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属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
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子公司惠州电子向建设银行股份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并由深圳百嘉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惠州电子向建设银行惠州分行申请 3,000 万元(敞口)
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并由公司和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同时以惠州电子部分专利权和 3,000 万元应收账款做质押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属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
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中科英华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长春
分行申请 2,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
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昆
山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3 年,同意江苏联鑫电
子工业有限公司将坐落于昆山市开发区洪湖路 699 号的厂房、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属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
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增资 3.8 亿元人民币,再由青海
电子对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3.8 亿元人民币,以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
产 15000 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增资价格分别以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青海电子、青海诺德全部股东权益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其中,
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利息约 379,823,286.55 元(具体金额以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剩余部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募投项目早日发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
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2月8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