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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2021-06-08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审阅和了解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经过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2、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预案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经审阅《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
策和法律法规,符合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
告。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此做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
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可
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




   赵周南                      陈家雄                   郭丽影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