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1-1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诺德股
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 246,956,518 股股票,发行价格 5.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9,999,978.5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0,544,298.60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9,455,679.9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
信中联验字[2020]D-004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5000 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
1 110,176.00 97,945.57
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2,000.00 42,000.00
合计 152,176.00 139,945.57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21 日实际使用合计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提前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
证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 3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将上述
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在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
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2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拟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
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
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需要提前使
用募集资金,青海诺德将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3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本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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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常 江 于越冬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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