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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61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
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
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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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和数量等事宜,以及暂停、终止回购方案的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
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
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
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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