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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12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
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或“甲方”)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对其全资子公司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或“乙
方”)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为 80,000 万元;

    ●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诺德集团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180,000 万元,青海电子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湖北诺德集团仍为青海电子全资
子公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扩股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顺应新能源市场的发展,扩大产能,规范乙方管理,加速企业发展,实现
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其全资子公
司湖北诺德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湖北诺德集团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180,000 万元,青海电子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湖北诺德集
团仍为青海电子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781444797J

    3、成立时间:2007 年 4 月 26 日

    4、注册地址:城东区八一东路 7 号

    5、法定代表人:李春波

    6、注册资本:444,754.1914 万元

    7、经营范围: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
产品、LED 节能照明产品、覆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
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
特殊商品除外)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海电子 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7NCU7U8L

    3、成立时间:2022 年 4 月 27 日

    4、注册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大道 189 号 B 栋
研发楼 401 室(申报承诺)

    5、法定代表人:林培楷

    6、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
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
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
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因投资标的尚未正式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四、湖北诺德集团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增资前后,湖北诺德集团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仍为青海电子全资
子公司暨公司全资孙公司,其注册资本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增资前: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80,000          100.00%

                  合计                     180,000          100.00%

    五、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款的相关安排、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以其全部财产
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本次增资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乙方收到甲方的全部增资款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相应的验资及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二)承诺和保证
    协议各方相互承诺和保证(作出承诺和保证的一方以下统称“该方”):

    1、该方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完整的合法资格,本协议
经签署后对该方是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将按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约
定义务。

    2、该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亦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已取得第三方的同意的除
外)。

    3、各方依据本协议作出的全部保证、承诺是连续的、不可撤销的,不受任
何争议、法律程序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本协议各方的继承人、代理人对各方所作
的保证、承诺负有连续的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各方应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协议之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
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之约定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导
致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如一方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已经支付的增资款项,乙方应当于协议解除后
7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付款方。如逾期未退还,每逾期壹日的,乙方应向付款方
支付逾期款项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增资款,每延期壹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增资
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四)适用法律及管辖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除外)
法律、法规。

    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六、增资扩股对公司的影响

    增资完成后,青海电子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湖北诺德集团仍为青海电子
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七、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扩股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定,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
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完善
各项内控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