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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2023-02-1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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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下午 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投票方式及地点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
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参加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8 号绿景红树湾壹号 A 座 16 层诺德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陈立志董事长

    四、审议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永支行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
案》;

    3、《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
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股东提问,相关人员回答股东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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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持人宣布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监事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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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
范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截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进行投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表决方式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一)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1、现场会议参加办法。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每一议案可在“同意”、“反对”
或“弃权”格中的任选一项,以“√”表示,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未投表决
票,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力,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结果中做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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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填写《股东问题函》(详见材料
3),并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将所提问题交予相关人员,并进行集中回答。

    (二)网络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 A 股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如仅对某一项议案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
股东未参与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
算,并纳入表决统计。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
不得撤单。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员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组成,其中总监票人 1 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总监票
人和监票人负责出席现场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现场表决结果的报告上签
字,总监票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若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
点票。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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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3:

致各位股东:

    欢迎出席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热切盼
望您能为公司的发展,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书面提问方式。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及您欲提出的问题,记在下面空白处,
举手示意我们的工作人员,使我们可以及时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人员,以便在
集中回答问题时,能更有针对性地解答您的问题。谢谢您的合作,并再次感谢
您对公司的关注!

    您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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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4-1:
                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福永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永支行申请
2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2 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7,268,615.00 元。主要从
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诺德股份总资产 870,535.14 万元人民币,负债
总额 486,526.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84,008.79 万元人民币,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0,508.46 万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55.89%。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诺德股份总资产 1,320,515.06 万元人民币,负债
总额 587,854.2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37,630.03 万元人民币,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8,013.88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44.52%。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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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4-2:
                         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敞口)
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公司
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7,268,615.00 元。主要从
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诺德股份总资产 870,535.14 万元人民币,负债
总额 486,526.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84,008.79 万元人民币,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0,508.46 万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55.89%。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诺德股份总资产 1,320,515.06 万元人民币,负债
总额 587,854.2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37,630.03 万元人民币,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8,013.88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44.52%。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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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4-3:
                      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

                   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15,000 万元(敞口)人民
币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
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7,268,615.00 元。主要从
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诺德股份总资产 870,535.14 万元人民币,负债
总额 486,526.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84,008.79 万元人民币,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0,508.46 万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55.89%。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诺德股份总资产 1,320,515.06 万元人民币,负债
总额 587,854.2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37,630.03 万元人民币,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8,013.88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44.52%。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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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4-4: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 13,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 1 年,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成立于 2015 年,注
册资本人民币 12 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专业生产销售
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
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惠州电子总资产 127,594.13 万元人民币,负债
总 额 54,750.03 万 元 人 民 币 , 净 资 产 72,844.10 万 元 人 民 币 , 营 业 收 入
75,731.75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5,916.85 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
为 42.91%。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惠州电子总资产 244,755.48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
额 115,290.40 万 元 人 民 币 , 净 资 产 129,465.08 万 元 人 民 币 , 营 业 收 入
87,529.93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6,251.06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
率为 47.10%。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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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4-5: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敞口)综合授信,期限 1 年,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成立于 2015 年,注
册资本人民币 12 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专业生产销售
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
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惠州电子总资产 127,594.13 万元人民币,负债
总 额 54,750.03 万 元 人 民 币 , 净 资 产 72,844.10 万 元 人 民 币 , 营 业 收 入
75,731.75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5,916.85 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
为 42.91%。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惠州电子总资产 244,755.48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
额 115,290.40 万 元 人 民 币 , 净 资 产 129,465.08 万 元 人 民 币 , 营 业 收 入
87,529.93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6,251.06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
率为 47.10%。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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