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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
或“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蔡明星先生、许松青先生、郭新梅女士组成,
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
长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蔡明星先生、肖
晓兰女士、许松青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蔡明
星先生担任。

    二、本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主要审议内容如下:

    1、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

    2、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

    3、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4、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5、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6、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本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履行监督、核查职能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召开现场会议、会谈、电话沟通等形式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工作沟通,以协调、明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对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履行专业职责并发表专业意见。按照公司年报审计相关规定,审
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监督、核查职能。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
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
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资产质量。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
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在审计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就重
要会计问题和重要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持续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职
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工作沟通,促进公司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建设专业工
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3、指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2 年度,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并结合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阅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2 年度,公司
加强了对各职能部门、下属各子公司的内控检查及督促整改工作,强化了内控工
作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控
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以风险为导向,主要关注相关制度、业务流程及审批
权限的执行有效性,评价结果表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符合公司内控体系的
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的《内控评价及考核管理办法》,将企业内控自评结果与企
业全员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实现全员控制,并对内控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形成
了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要求各子公司执行各子公司制定的《内控运
行报告》。

    综上,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专业职责。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的签字页:




委员签字:




蔡明星:




许松青:




肖晓兰: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