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2019-01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3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1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3,087,3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5.791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
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良求事主持,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熊俊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此次股
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3,401,618 99.9922 16,500 0.007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495,018 99.5674 923,100 0.432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3,401,618 99.9922 16,500 0.0078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马玉成 583,064,804 99.9961 是
4.02 徐宝宁 583,064,804 99.9961 是
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何文康 583,064,804 99.9961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1 关于日常关 13,401,618 99.8770 16,500 0.1230 0 0.0000
联交易的议
案
2 关于 2019 年 12,495,018 93.1204 923,100 6.8796 0 0.0000
度对外担保
计划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3 关于转让子 13,401,618 99.8770 16,500 0.1230 0 0.0000
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会
成员变动的
议案
4.01 马玉成 13,395,620 99.8323
4.02 徐宝宁 13,395,620 99.8323
5.00 关于监事会
成员变动的
议案
5.01 何文康 13,395,620 99.8323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候选
董事马玉成、徐宝宁当选为七届董事会董事;
5.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候选
监事何文康当选为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萱、韩伟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西宁特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出席及列席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