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4-03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会议议程
时 间:2019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3:00 点
地 点:公司办公楼 101 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尹良求
会序 议 题 预案执行人
一 介绍到会股东情况 董事长 尹良求
二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 秘 熊 俊
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 与会股东划票表决 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五 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任萱、韩伟宁
六 宣读股东会决议 董 秘 熊 俊
议案一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9 年度拟与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矿冶公司”)开展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
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尹良求、董事马玉成、徐宝宁、
夏振宇、钟新宇、张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卫俊、王富贵、
程友海表决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提交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获得公司独
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在审议过程中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开展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是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一致而进
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 同时,日常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在表决程序方面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符合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交易事项没有损害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
议案一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交易尚须
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鉴于,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将所持有的矿冶公司51%股权
转让给了公司控股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西钢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自2019年3月1日起,矿冶公司确认为本公司关联方,因此,
公司与矿冶公司2018年度内发生的日常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比例(%)
(万元)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 330,258 100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 22,554 100
向关联方租出资产 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 4,000 100
合计 -- 356,8122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矿冶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法定代表人:
夏振宇。经营范围:矿冶科技咨询服务;高炉生铁的生产、销
售;烧结矿、球团矿的生产、销售;生石灰生产、销售;水渣、
火渣、铁渣、焦炭、焦粉、焦丁的销售;铁矿勘探、开发、生
产、销售;仓储物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
议案一
械设备维修,来料加工;道路货物运输。
经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矿冶公司资产总额为
336,080.45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233,063.37 万 元 , 净 资 产
103,017.08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0 万元。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矿冶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369,669,184股,持股比例为35.37%)下属控股子公司,符合《上
市规则》第10.1.3.(二)条规定: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
公司关联方。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37% 5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
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2019 年预计
矿冶公司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市场价格 330,258
矿冶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市场价格 22,554
矿冶公司 向关联方租出资产 市场价格 4,000
合计 -- -- 356,812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以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为原则。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
议案一
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矿冶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业
务开展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
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
立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4 月 12 日
议案二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第一处修订:
原条款:“第一百二十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四)以单笔额度不高于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数额的
10%、累计不高于 50%为限,依照本章程第十一章第五节的规定,
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修改为:“第一百二十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四)以单笔额度不高于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数额的
10%、累计不高于 50%为限,依照本章程第十二章第五节的规定,
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第二处修订:
原条款:“第二百七十九条 公司实现的利润按《章程》
第二百七十三条的顺序分配后,剩余部分可用于向公司股东分
配。”
修改为:“第二百七十九条 公司实现的利润按《章程》
第二百七十八条的顺序分配后,剩余部分可用于向公司股东分
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
议案二
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