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姜有生
2022 年,作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严格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出席、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我在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 4 次;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全部议案就其授权的范围、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经
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履职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就关于
选举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就关于
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等发表了
独立董事意见;
3.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上,就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董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上,就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2 年参加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主要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情况,为公司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2 年度,组织召开
了 2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关
于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等议案,重点对各候选人是否存在市
场禁入情况、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保障公
司相关决策流程的合法、合规。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 年共参加 1 次会议,主要对全
资子公司收购股权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较好地履行了
职责。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共参加 1 次会议,对全资子
公司收购股权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研究讨论。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加强对公司财务、内控方面的监督检查。2022 年度,
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契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
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与治理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建议,对公司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深入了解,确保公司内
部控制有效。
2.高度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
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
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
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3.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谨慎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保护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强与公司经理层的沟通交流,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情况,为更好履职奠定基
础,确保履职效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履行
职责,继续加强学习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继续利用各自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
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2023 年 4 月 27 日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正腾
本人作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共出席董事会
4 次。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
见,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也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及无法
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
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就关于
选举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就关于
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等发表了
独立董事意见;
3.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上,就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董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上,就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勤勉践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
会各项决策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
意见。并且及时关注外部环境、行业政策等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
响,以促进公司规范运行。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 年主持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为公司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会,2 次,审议了《关
于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等
议案,重点对各候选人是否存在市场禁入情况、专业能力、职业
素养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保障公司相关决策流程的合法、合规。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 年共参加 1 次会议,主要对全
资子公司收购股权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较好地履行了
职责。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共参加 1 次会议,对全资子
公司收购股权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研究讨论。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2 年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阅了
各项与会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利用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
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在公司收购股权及关联交易等相关
事项,谨慎且充分发表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积极参加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积极学
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多次深入学习新《证券法》,
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同时,全面了解上市公司
管理的各项制度,加深对公司法人治理层面的认识,为公司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优质的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2023 年 4 月 27 日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贝贝
本人作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会议,谨
慎独立地发表意见,充分践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及投票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报告期内,
参加公司董事会 4 次,每次会议召开前,都认真审阅议案,主动
询问和获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
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所提
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均能规范运行。本
人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
2022 年 6 月 6 日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 1
次会议,对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较好地履行
了职责。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与
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行业政策及公司产品相关技术方面的前沿信息,对公司的发展、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 2 次会议,重点对各候
选人是否存在市场禁入情况、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严
格审查,保障公司相关决策流程的合法、合规。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 年参加了 1 次会
议,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审查了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在推进公司一系列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发挥
了积极作用。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共参加 1 次会议,对全资子
公司收购股权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研究讨论。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高度重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学习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及
制度,并要求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确保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对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坚持事先审核、事后跟踪,
独立谨慎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备证券、审计资
质条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学习最新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积极参
与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生产经
营、风险防控等事项,审慎出具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确保公司规
范治理及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加强法律法规学
习,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治理与发展献计献策,积极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公司决策中投入更多的
精力,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特此报告。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