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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宁特钢: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 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3-02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            272 人

截止 2022 年 12 月                注册会计师                       1603 人
31 日从业人员类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别及数量                                                           1000 人
                                   会计师

     3.业务信息
                                 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449 家
                                 年报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股)年报审计情况
                                 涉及的主要行业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情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0,000.00 万元 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
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0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易永健。199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18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娟于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
量超过3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

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

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预计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45万元(税

前),与上年度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故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认为该所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资格。并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团队人员工作勤勉尽责,

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请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

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

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

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聘用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

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3.九届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4.九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