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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投: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9-05-30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ST 长投      编号:临 2019—017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长发

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

决【2019】6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决

定书》全文公告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432XE)

存在以下问题:

    一、2017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信息不准确

    2018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发布 2017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10,700 万元,同比减少 76%。2018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更

正公告,预计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0 万元,同

比减少 167%,业绩更正原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对不动产抵押物的应收

账款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抵押物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补提坏账准备金

1.75 亿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 亿元。2018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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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6 日,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7 年实际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0 万元。

    你公司预告的业绩与实际业绩发生盈亏方向性重大变化,业绩预告

不谨慎、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未及时披露大额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你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

中心)自 2014 年起与范顿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范顿)开展化

工品供应链业务合作。截至 2015 年 11 月,陆交中心按协议对范顿指定

的无锡能辉贸易有限公司、无锡信望成商贸有限公司等 5 家下游企业形

成应收账款,合计 2.97 亿元。上述应收账款由范顿对陆交中心提供不

动产抵押。上述应收账款陆续到期后,5 家下游企业均逾期未还款。

    按照 2017 年 12 月 12 日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范顿提

供的抵押物经评估市场价值为 1.35 亿元,无法覆盖上述应收账款。且

由于范顿及其关联公司自 2016 年开始多次承诺还款未履行,陆交中心

已就范顿涉嫌合同诈骗向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报案,你公司未及时在

临时报告中披露应收账款回收存在较大风险的情况,直至 2018 年 4 月

21 日才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披露计提相关坏账准备的情况。你公司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

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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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

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大公司管理力度,杜绝此

类事项的发生,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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