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投: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9-05-30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ST 长投 编号:临 2019—017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长发
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
决【2019】6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决
定书》全文公告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432XE)
存在以下问题:
一、2017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信息不准确
2018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发布 2017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10,700 万元,同比减少 76%。2018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更
正公告,预计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0 万元,同
比减少 167%,业绩更正原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对不动产抵押物的应收
账款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抵押物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补提坏账准备金
1.75 亿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 亿元。2018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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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6 日,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7 年实际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0 万元。
你公司预告的业绩与实际业绩发生盈亏方向性重大变化,业绩预告
不谨慎、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未及时披露大额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你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
中心)自 2014 年起与范顿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范顿)开展化
工品供应链业务合作。截至 2015 年 11 月,陆交中心按协议对范顿指定
的无锡能辉贸易有限公司、无锡信望成商贸有限公司等 5 家下游企业形
成应收账款,合计 2.97 亿元。上述应收账款由范顿对陆交中心提供不
动产抵押。上述应收账款陆续到期后,5 家下游企业均逾期未还款。
按照 2017 年 12 月 12 日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范顿提
供的抵押物经评估市场价值为 1.35 亿元,无法覆盖上述应收账款。且
由于范顿及其关联公司自 2016 年开始多次承诺还款未履行,陆交中心
已就范顿涉嫌合同诈骗向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报案,你公司未及时在
临时报告中披露应收账款回收存在较大风险的情况,直至 2018 年 4 月
21 日才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披露计提相关坏账准备的情况。你公司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
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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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
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大公司管理力度,杜绝此
类事项的发生,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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