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的《长江投资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增补董事的提名程序、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对该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郑金国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郑金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春光、肖国兴、刘涛 2019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