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利用间歇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我 们对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利用间歇自有 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利用 间歇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利用间歇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赵春光、肖国兴、刘涛 201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