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投: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ST 长投 编号:临 2019—040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陆交中心”)为本案一审原告,目前为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5,636.96 万元(未包括未付货款违约金)。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29 日陆交中心因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能源公司”)未按照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履约向北京市丰
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涉
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1)。
原诉讼机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处理。2019 年 12 月 5 日,陆交中心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2019)京 02 民初 418 号《民事判决书》,经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做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6 日披
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8)。
二、案件进展情况
陆交中心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收到中能源公司的《民事上诉状》,
中能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2 民初 418 号民事
判决,查清事实,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涉诉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3.将涉嫌非法合谋非法侵占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或其他严重犯罪
罪行的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三、本案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 2018 年年度,对中能源项目应收账
款计提坏账准备共计 5,539.84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11)。后续相关诉讼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