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投: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6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对公司《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的提名程序、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根据对该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工作经历
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李乐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长江投资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过对候
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且我们认为其能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基于以上意见,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赵春光、肖国兴、刘涛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