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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投: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1-12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长投

股票代码:600119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00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315 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1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ST 长投”)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ST 长

投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一、本次持股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7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的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7
   三、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 ST 长投的重大交易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3
附表............................................................... 15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ST 长投、上市公司                  指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发集团            指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T 长 投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方 式 向 长 发 集 团 发 行 数 量 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57,870,37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49,999,998.40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非公        ST 长投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长发集团发行 A 股股票
                                   指
开发行/本次发行                         的行为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经济联合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3100000000122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1713XU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00 号
  法定代表人               池洪
  注册资本                 8.25 亿元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外),物业管理,房地产
                           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
                           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货运代理,
                           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供应链管理,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
  主要经营范围
                           食品流通、医疗器械、煤炭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国内外经济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
                           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2 年 9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 315 号
  联系电话                 020-6280056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发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池洪      男   310105196502162411     董事长    中国    上海              否

桂恩亮     男   310106197103261632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仇白羽     男   320107196609011810      董事     中国    南京              否

                                          4
任伟林     男   420123196210153351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凌丽敏     女   330104197911031369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彭作富     男   511002196204251815   董事   中国    重庆           否

 李乐      男   430103197904161031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舒锋      男   310223196811200010   总裁   中国    上海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发集团除持有 ST 长投 35.64%的股份外,未持有、

控制其他任何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 ST 长投的控股股东,通过认购本次 ST 长投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为 ST 长投减少利息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厚上市公司利润,并

支持 ST 长投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

处置 ST 长投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发行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9,548,391 股,占总股本的 35.64%,同时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长江联合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2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5.86%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长发集团与 ST 长投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就参与

ST 长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进行约定。根据股份发行的最终结果,长发

集 团 于 本 次 发 行 中 将 增 加 57,870,370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 以 人 民 币

249,999,998.40 元认购,认购股份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5.84%。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根据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ST 长投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4.3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7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

做相应调整。

(三)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57,870,370 股,发行对象的认购情

况如下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票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长发集团             57,870,370          249,999,998.40

              合计                   57,870,370          249,999,998.40

(四)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长发集团以 249,999,998.40 元人民币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本次发行股份为

57,870,370 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已经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登记工作。

(五) 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新股已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

        1、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

 宜获得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2、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批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有关事宜获得了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获得了上海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的批准。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据此,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无其他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8
三、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

让;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

情况,如质押、冻结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 ST 长投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已公开

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上市公

司相关年度报告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未来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

司之间发生重大交易或形成其他安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形。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披露要求,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

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

他信息。




                                  11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 ST 长投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 ST 长投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13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 长投                            股票代码                      600119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团)股份有限公司                          区世纪大道 1500 号
                         增加 □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
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         否 □                        是 □                      否 □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 直接持有 109,548,391 股                间接持有 680,000 股
比例                     持股比例: 合计 35.8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167,418,761 股               间接持有 680,00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合计 46.0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 2021 年 1 月 7 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
                            √                              否 □
源                       (信息披露人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是   □   否 □        不适用   □√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不适用   □√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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