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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投资:长江投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1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2023-001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视频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7,488,5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5.853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召集,鉴于目前疫情形式,本次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鲁国锋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会主席舒锋因其他会议冲突,未能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施嶔宇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姚菊龙、财务总监朱立萌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

       A股       167,448,761 99.9762           39,827    0.023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                 (%)    数     (%)
号
       《关于长江投资公
1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30,000 42.9633 39,827                   57.0367     0    0.0000
       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江卫律师、闵顺杰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