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长江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七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十七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长江投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母公司财务
报表 2022 年未分配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
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二、对公司 2022 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长江投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长
江投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世灏国际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
案》,我们认为: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
况计提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
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计提减值。
三、对《长江投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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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针对公司管理层识别出的内控重要缺陷及相
关问题,管理层进行了制度的完善及整改。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
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四、对《长江投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的规定执行,薪酬
发放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长江投资董事会独立董事:肖国兴、刘涛、袁敏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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