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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日常经营实际需要,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2 年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2 年           2021 年
                    按产品或劳务等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进一步划分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销售产品或商品   材料及设备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18000            15351

                 通讯、救援、招标、餐
提供劳务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1300             1193
                 饮住宿等服务
提供服务         工程施工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6000             5559

出租资产         设备租赁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2200             2075

销售产品或商品   原煤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56700            35711

接受劳务         修理、技术服务等劳务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5600             5090

提供服务         受托销售精煤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540               428

购买商品         电力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12000            10380

接受劳务         工程施工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20000            17790

购买商品         材料及设备             郑煤集团及关联方              8500             3478

承租资产         设备及房屋租赁         郑煤集团                      1300             1118

                              合计                                  132140            98173


注:关联方郑煤集团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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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中原西路 66 号

             煤炭生产(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销售(凭煤炭经营
             资格证经营,经营项目和有效期以资格证为准);铁路货运(本
             企业自营铁路货运);发电及输变电(限自用);设备租赁;通
             讯器材(不含无线);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
主营业务
             普通机械;水泥及耐火材料销售;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住宿、
             餐饮、烟酒百货、预包装食品零售、酒店管理、房屋 租赁、机
             械制造、煤炭洗选加工、铝矾土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 控股股东

法定代表人   李崇

注册日期     1996 年 1 月 8 日

注册资本     597,947.37 万元人民币

    (二)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形成
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
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
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国家政府制定的价

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该项日常关联交易能够使公司得到质量稳定的服务,降低
建设成本,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发挥规模经济和专业
                                    2
化管理优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
股东的利益。

    (二)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本公司的产品及材料销售。交
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2002 年 5 月,经公司 200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
司与郑煤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对双方日常交易的范围、定
价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在双方均无修订意向的前提下,每年自动顺

延。
    (二)2004 年 11 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煤炭安全生产的
实际情况,与郑煤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补充协议》,对安全管理等
有关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并经公司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2008 年 10 月,为了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原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公司与郑煤集团双方
生产经营实际,对原《综合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并在煤炭安全生
产管理、电力产品的销售等事项上达成了互惠互利的服务约定,协议
符合公司实际,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2012 年 5 月 11 日,鉴于公司与郑煤集团正在实施的重大
资产重组项目将影响双方关联交易内容发生变化,双方签署了附生效
条件的《综合服务协议》。201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重组完成后,该
协议正式生效。
    (五)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就收取郑煤集团设备租赁管理费、
购买电力等相关事项对双方原有《综合服务协议》进行了完善,该事
项已经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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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后生效。
    (六)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郑煤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后生效。
    (七)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与郑煤集团修订续签《综合服务

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后生效。
    六、审议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发挥了各自的资源、产品和成本优
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
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鉴于郑煤集
团为公司关联股东,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时,与该项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郑煤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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