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20-04-01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 2020-002
债券代码:163086 债券简称:19 兰创 01
债券代码:163198 债券简称:20 兰创 01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提供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兰花丹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科
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丹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
赁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实际为期提供担保余额为
13,000 万元(含本次);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
供担保金额为 17,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236,003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发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丹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丹峰化工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平安国际租赁”)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平安国际
租赁向丹峰化工提供融资租赁款 5,000 万元,租赁期限 12 个月。本
公司与平安国际租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玉溪煤矿”)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与光大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
合同》,向其申请 17,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公司向光大银行出具
了《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同意玉溪煤矿使用公司在
光大银行授信额度 17,000 万元并具体办理相关信贷手续,公司承诺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
其中为玉溪煤矿提供担保额度为 236,500 万元,为丹峰化工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为 13,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未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西兰花丹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兰花丹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山西省高平市马村镇康营村东
3、法定代表人:牛斌
4、注册资本:28,570 万元;
5.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经营范围:甲醇、二甲醚、硫磺的生产;燃气经营;瓶装燃
气(二甲醚);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丹峰化工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
有其 51%的股权。
8、截至 2019 年 9 月末,丹峰化工总资产 25,307.67 万元,负债
总额 18,204.10 万元,净资产 7,103.56 万元,资产负债率 71.93%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沁水县胡底乡玉溪村
3、法定代表人:李俊虎
4、注册资本:43,467.5 万元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销售;煤炭洗选
及加工;煤矸石利用;煤层气地面开采;机电维修;自有房屋租赁;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玉溪煤矿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
中本公司出资比例 53.34%。
8、截至 2019 年 9 月末,玉溪煤矿总资产 339,151.71 万元,负
债总额 307,894.55 万元,净资产 31,257.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90.78%。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丹峰化工提供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山西兰花丹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权:平安国际融资公司与丹峰化工公司签订《售后回
租赁合同》,租金总额 5,000 万元,租赁期限 12 个月,自起租日起
算;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承租人依据主合同应向出租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
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 2 年。
反担保措施:丹峰化工公司以其固定资产为公司提供最高额反
担保。
(二)为玉溪煤矿提供担保《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
书》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出具的《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
委托书》,同意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自身名义使用公司在光大银行的授信额度 17,000 万元,并
办理相关具体信贷手续,公司承诺对玉溪煤矿相关债务承担连带偿还
义务。玉溪煤矿以其采矿权资产为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丹峰化工、玉溪煤矿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项目建设
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 年度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承担对外担保责任余额为 278,156.69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 1,020,486.56 万元的 27.26%,占公司 2019 年 9 月末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 1,075,017.69 万元的 25.87%,全部为对公司所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发生。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丹峰化工、玉溪煤矿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