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解聘公司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和《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解聘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工作原因,公司董事会解聘李三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我们认为相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解聘。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