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兰花科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6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
求,作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报酬和续聘的议案》、《关于统一销售公
司控股股东兰花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煤炭产品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
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报酬和续聘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家具有多年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
机构,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理念,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
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关于统一销售公司控股股东兰花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煤炭产品
的议案
公司原通过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控股股东兰花集团所属煤
矿的煤炭产品。鉴于目前公司已注册成立兰花科创销售公司,对公司
所属晋城地区煤矿煤炭产品进行统一销售,经协商,拟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兰花科创销售公司对集团所属煤矿的全部煤炭产品进行统一销
售,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我们认为统一销售兰花集团所属煤
矿煤炭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交易价格
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核查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未超过年初预计总额。公司结合
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
计。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
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规,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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