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关于关联交易的后续公告2019-01-22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19-04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 月 21 日,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关联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粮食集团”)《关于终止<
长沙市市级玉米调节储备粮委托代储合同>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已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粮食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司执行 3 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粮食集团委托公司执行 3 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业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和 2017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7-22 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司执行 3 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业务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 2017-24 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7-39 号)。
二、关联交易的后续情况
根据长沙市粮食局、长沙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营
业部《关于调整市级储备粮计划规模承储单位的批复》(长粮联发【2019】
1 号)的文件精神,粮食集团委托公司执行 3 万吨玉米调节储备的业务现已
调整到粮食集团下属子公司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依据《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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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调节储备粮的最低库存必须储
存在承储企业主库区,实行专仓、专人、专账管理”的规定和《湖南粮食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市级玉米调节储备委托执行合同》的相关条款,
粮食集团决定终止《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市级玉米调节储备
委托执行合同》,公司需将储备粮资金及库存玉米一次性移交给粮食集团。
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故本次关联交易
的终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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