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13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求实的态度,就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向公司
进行了询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
人员的说明。现就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90,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90,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190,0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7.08
(二)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3、公司对外担保及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及时、完整,对外担保的
1
风险揭示充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