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19-21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项
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此
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由于上述通知的修订要求,公司需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
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 2018 年年度董事
会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 2018 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
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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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3.“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
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
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
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次调整对 2017 年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表:
单位:元、人民币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14,276,120.3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56,471,428.40
应收账款 142,195,308.07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17,553,921.66
其他应收款 17,553,921.66
固定资产 594,293,214.22
固定资产 594,293,214.22
固定资产清理 -
在建工程 11,288,617.66
在建工程 11,288,617.66
工程物资 -
应付票据 60,0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88,663,304.74
应付账款 128,663,304.74
应付利息 1,051,161.52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42,794,097.64
其他应付款 41,742,936.12
管理费用 89,383,503.72
管理费用 93,991,060.89
研发费用 4,607,557.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 43,127,803.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837,803.1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 6,71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710,000.00 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
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综合以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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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
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故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 2018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
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 2018 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决
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 2018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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