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金健米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22-20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5 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收
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
会[2021]1 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
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对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明确,并规
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的要求,按照上述
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解释,即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中“关
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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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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