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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健米业:金健米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2022-03-31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关联交易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勤
勉尽责,发挥了应有的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
凌志雄先生、董事成利平女士和独立董事周志方先生,召集人为凌志
雄先生。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董事成利平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辞职。
    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占比为 2/3,且召集人凌志雄先
生和委员周志方先生均为财务、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人员数量、安
排、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
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首先审阅了
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同意以此为基础开展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其次,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情况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进
场前的沟通,双方确定了会计师进场后的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出了在
审计过程中须重点关注的问题。最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风险控
制部汇报的公司 2020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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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
初审报告,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4、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后的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一是审阅
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二是审议并通过:①《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
履职情况报告》;②《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③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④《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⑤《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⑥《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⑦《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报报告全文及摘要》和《关于子公司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和《关于子公司执行湖南省储备粮轮换业务需将收购稻谷销售给湖南
省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且天健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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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
事的交流、沟通。
    2、跟踪、督导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和督导,
主要包括:第一,在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与会计师进行沟通,确认了审
计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第二,审阅了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有
针对性地对后续的审计工作提出了专业建议;第三,在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及时审阅了
审计报告初稿,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要求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审计
原则以及审计程序认真、严谨、按期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第四,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同
意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公司 2020 年财务
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五,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事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 2020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
    3、对聘请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都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经营情
况,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考虑到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报告
期内,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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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计划的要求,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1、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
变更以及导致可能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未发现
存在明显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财务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审阅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认为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文
件精神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和存货跌价准备等重大事项
    1、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合法合规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子公司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执行湖南省储备粮轮换业务需将收购稻谷
销售给湖南省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提前进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同时在
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
允性、合规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2、认真审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的事项,认为公司本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2,025,516.32 元,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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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
规定。本次对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的反映了
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上述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优化,进一步规范了各项规章制
度的执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
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尽职地审阅了公司
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就有关情况对相关人员进
行了询问和了解,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
    综合上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托自身的专业素
养和经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
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
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继续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提升
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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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处:凌志雄、周志方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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