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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健米业:金健米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6-24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22-29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健粮食有限公司,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以连带责任保证的形式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已实际为被
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3日,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
国农业发展银行常德市分行(即债权人,以下简称“常德农发行”)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43079901-2022年常营(保)字0003号),
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健粮食有限公司(即债务人,以下简称“粮食公
司”)在2022年6月22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止期限内与常德农发行签订的
银行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人民币20,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公司将
结合子公司授信情况以及抵押担保情况,在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的具体事宜。其中,公司为粮食公司的
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2-12号、临2022-16号和
临2022-21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金健粮食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时间:2004年9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杨贤平
    4、注册资本:9,000万元
    5、注册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樟木桥居委会崇德路(金
健米业大楼)
    6、经营范围:粮食收购,粮食加工与销售;农副产品、饲料、油脂
化工产品、粮油机械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的销售;仓储;常规稻种子生
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粮食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
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粮食公司总资产为300,835,385.71
元,总负债为130,625,953.96元,净资产为170,209,431.75元,2021年1-12
月的营业收入为263,701,882.46元,净利润为10,309,310.96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粮食公司总资产为300,769,086.02
元,总负债为125,870,464.48元,净资产为174,898,621.54元,2022年1-3
月的营业收入为59,050.321.70元,净利润为4,689,189.79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
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全称):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全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常德市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贰亿元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
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分别起算。主合
同项下每一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次日起,
计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中最后到期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后满三年
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粮食公司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且该担保
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的。粮食公司的资
产状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其日常业务的开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截止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1、截止2022年6月23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4,000万元,
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54%。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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