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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健米业:金健米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凌志雄、胡 君、周志方)2023-03-31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利完成
了换届选举,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要求,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我们的权利,出席
了公司2022年的相关会议,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
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现将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10月31
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凌志雄先生、胡君先生和
周志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凌志雄先生、胡君
先生和周志方先生均为连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数量、安排、结构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凌志雄,男,汉族,1963 年 8 月出生,湖南长沙人,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硕士管理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
财务分析、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企业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的教学与研
究。历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系助教、讲师,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
讲师、副教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
师,兼任湖南财经学院校产办副主任,兼湖南湘财实业发展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湖南湘财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湖南大
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金健米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胡君,男,土家族,1970 年 10 月出生,湖南石门人,中共党员,
法学博士,律师,湖南工商大学法律硕士生导师。2003 年 8 月至今,
历任湖南工商大学(原湖南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先后兼任湖南弘
                               1
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回归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湖南工商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律事务办主任,兼任湖南五湖律
师事务所律师、湖南省程序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湖南省法理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长沙仲裁委仲裁员、永州仲裁委仲裁员,金健米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志方,男,汉族,1982 年 2 月出生,湖南湘乡人,中共党员,
管理学博士、博士后、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博士生导师,湖
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研究中心主任,英国
伯明翰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湖南省首批 2011 协同创新中心——两
型社会与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湖南省哲学社会重点研究基
地——中国中部崛起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湖南财务学会副会长,湖南会计学
科联盟常务理事,中国会计联盟、中国瞭望智库、湖南循环经济专家
库及长沙市社科院首批智库专家。2011 年 3 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
商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
何职务,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也未在公司或其他关联单位任
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
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参加了历次会议,
对全部议案进行了仔细审核,并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发表了独立意
见。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程序合法有效。在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中,经慎重考虑,我们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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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任职
                 本年度应出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情况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席董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会次数
                    数                                                 加会议

凌志雄    现任      14          14        12          0        0         否            4

胡   君   现任      14          14        12          0        0         否            4

周志方    现任      14          14        12          0        0         否            4

            (二)在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 4 个专门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依据《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均获任职,其中,
       凌志雄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胡君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的召
       集人,周志方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1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
       各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专门委员
       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战略委员会关注了子公司
       存续分立情况,认为本次子公司存续分立有助于统筹和整合公司内部
       专业资源,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审计委员会在涉及到财务报告、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资产减值等事项时,认真履职,确保公司财务
       数据及资产状况真实准确、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内控制度完整有效;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过程中,认真审
       核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切实履行提名职责,保证了新任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聘任的合规合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听取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
       表了意见,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
       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与联系,一方面我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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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保持对公司运行情况的动态关注,利用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进场
沟通会等机会加强我们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行业
政策、产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的沟通和交流,还通过电话、电
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建立日常的紧密联系。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为我们
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有效配合我们的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
会议前,公司均能精心组织并及时传递相关会议资料,充分保证了我
们客观审慎的投票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公司经营管理层会积
极主动向我们提供公司生产经营和董事会决议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并就公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进行交流和探讨,我们能充分发挥自
身的专业能力,有针对性的对公司发展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公
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报告期内,我们对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健植物油有限
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两家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
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更有利于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开展中,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
    2022 年度,我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在核查相
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
独立明确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2 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公司及子公司与湖南粮
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庆市四季风日用品有限公司发生
了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原材料、购买产品商品、销售产品商
品、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有:金健植物油公
司、金健粮食公司、金健益阳粮食公司执行湖南省储备粮轮换业务需
将收购稻谷销售给湖南省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关联交易。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审议程序,并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
符合相关规定,公开透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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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
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根本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九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并同步完成了总经
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聘任工作。经审核,我们认为:
被提名人均符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处,且提名、审议、表决
程序均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年度业绩
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结
果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对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
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管理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金健米业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其中对预亏的主要原因做了说明。我们认为:上述业绩预亏公告与公
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差异情况,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有利于维
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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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布业绩快报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公司
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以来,该审计机构严格按
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够客观、独立
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
求,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公司本年度内未进行
现金分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和公司股东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职责,未发生
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半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完成了 76 个临时公告的编
制和披露。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能够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
况。
    (九)内部控制的修订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先后根据《民法典》、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相关
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公司
章程》、《合同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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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
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
    2022 年,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
套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的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目前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
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现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委员会,独立
董事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内部从
事审计工作的部门等进行沟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涉及公司
发展战略、股权调整、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换届选举、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并出具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
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的要求,公司
进行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我们关注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
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
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子公司股权调整情况
    2022 年,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对部分子公司的股权通过注销、吸收合并、存续分立等方式进行
了相应调整。通过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对有关情况的问询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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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子公司的股权进行调整,有利
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聚焦粮油主营业务,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降低
管理成本,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子
公司的股权进行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组织召开
的各种会议,研读和讨论每个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和管理经验对
公司的重大决策做出合理判断和发表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依法
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专业能力;继续发挥沟
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性意见;继续努力深入基层企
业调查研究,力争提出有水平的调查意见和建议;继续发挥好独立董
事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的专业水平
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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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处:凌志雄、胡 君、周志方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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