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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极集团: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18-76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366 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29,996,744 股,发
行 价 格 为 15.36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996,749,987.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350,232.60 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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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2,399,755.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8〕8-2 号)。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资
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和保荐
代表人。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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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审核,截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72,499,042.21元,
   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
                                    铺底                     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流动       合   计       的比
                                    资金                     例(%)
太极集团膜分
离浓缩系列创
             150,000.00     8,325.17       -    8,325.17      5.55
新工艺及新产
能建设项目
太极集团科技
              20,000.00     2,092.00       -    2,092.00     10.46
创新中心项目
太极天胶原料
养殖基地建设 20,000.00      6,832.73       -    6,832.73     34.16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及偿还银行贷 55,000.00             -       -             -       -
款
 合   计      245,000.00   17,249.90           17,249.90      7.04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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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
建设项目”之“桐君阁药厂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
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新增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
公司重庆茶园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及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见下表:
                   明细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                           196,679.87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55.26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17,249.90
减:本年度实际投入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
金                                              59,529.46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0,000.00
目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0,055.77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为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
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汇入金额,尚未扣除律师费、会
计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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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进行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在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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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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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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