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1-21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花旗”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太极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太极集团募集资金
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太极集团向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996,744
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6,749,987.84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34,350,232.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399,755.24元。上
述募集资金公司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8]8-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1 月 24 日,太极集团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地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太极集团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77号)审核,截至2018
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72,499,042.21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 比例(%)
建设投资 合计
动资金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
150,000.00 8,325.17 - 8,325.17 5.55
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20,000.00 2,092.00 - 2,092.00 10.46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
20,000.00 6,832.73 - 6,832.73 34.16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55,000.00 - - - -
款
合计 245,000.00 17,249.90 17,249.90 7.04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太极集团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本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
建设项目”之“桐君阁药厂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实施地
点,新增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重庆茶园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本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见下表:
明细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 196,679.87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55.26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7,249.90
减:本年度实际投入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 59,529.46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50,000.00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0,055.77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为扣除保荐承销费后汇入金额,尚未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
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审议程序
2018年11月20日,太极集团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
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承诺在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亮 席 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