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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极集团:独立董事意见2018-11-21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太极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
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刘云、杜守颖、程源伟、叶静涛、王一涛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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