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8-12-18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受让重庆大易麒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是在双
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为定价依据,体
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
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对参股公司重庆阿依达太极泉水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交易是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开展
的,本次增资是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体现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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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杜守颖、王一涛、叶静涛、刘云、程源伟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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