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受让西藏藏医 学院藏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听取了 公司的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是在双 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为定价依据,体 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 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王一涛、叶静涛、杜守颖、程源伟、刘云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7 日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