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增加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366 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九州
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29,996,744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15.36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
1,996,749,987.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350,232.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2,399,755.24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18〕8-2 号)。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
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
2018-03;2018-05)。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
告:2018-75)。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18-76)。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暂时补流资金暂未到期,公司不
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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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基本情况
截止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资额(万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元)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
1 115,000.00 12,725.43
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
2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19,775.00 2,092.00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
3 9,900.00 5,630.33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4 55,000.00 52,000.00
款
合计 199,675.00 72,447.76
上表中已累计投资额包含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截止披露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72,447.7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账面账户余额 76,660.61 万元(其中余额中包含扣除手续费
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2,428.5 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50,000 万元未统计在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中)。
三、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增加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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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进行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在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 2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增加使用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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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使用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太极集团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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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增加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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