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9-2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关于资产转让的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成都新衡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和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南坪丹桂工
业区 B7 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的实际,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和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本次交
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为定价依据,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用于公司临时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与资金调配使用。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刘云、程源伟、杜守颖、王一涛、叶静涛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