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太极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 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募 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 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杜守颖、王一涛、程源伟、刘云、叶静涛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