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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极集团:独立董事意见2021-01-0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太极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

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募

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

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杜守颖、王一涛、程源伟、刘云、叶静涛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