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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极集团:太极集团独立董事意见2021-04-24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亏损,董事会提出 2020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
兼顾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进行现金分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
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和定价依据,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采购及销
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
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接受关联方的资金支持,
用于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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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
保,以及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公司的
对外担保为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持续担保,存在的风险较小。我们已
提醒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切实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从总体
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的对外担保风险,
并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四、关于公司《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
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
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范运作。经审
阅,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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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
责,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准和职业道德。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
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的情况,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同
意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
意见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是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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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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