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重庆太 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 行”、“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太极集团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对太极集团进行了认真的持续督导,切实履行保荐责任,对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批准,太极集团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996,744股,发行价格每股15.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6,749,987.8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4,350,232.6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962,399,75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16日出具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8】8-2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见下表: 明细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注 1] 196,239.98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4,389.65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4,826.07 减:2018 年年初至今实际投入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 132457.24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1,000 1 减:终止募投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 4109.97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676.24 差异【注 2】 439.89 [注 1]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汇入金额,扣 除股权登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 2] 本期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扣除的股权登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 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439.8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垫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 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存款余额(元) 对应项目 重庆太极实业(集 6530000410120100006133 58,400,490.61 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 浙商银行股 膜分离浓 6530000410120100006426 514,807.89 阁药厂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缩系列创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 重庆南岸支 新工艺及 6530000410120100006268 281.44 公司 行 新产能建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 设项目 6530000410120100027232 598,428.48 制药厂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 补充流动 重庆太极实业(集 业银行股份 资金及偿 2501010120010012820 已销户 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垫 还银行贷 江支行 款 重庆太极实业(集 招商银行股 023900066110701 已销户 太极天胶 团)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原料养殖 内蒙古阿鲁科尔沁 重庆涪陵支 基地建设 旗太极天驴有限公 123909424210202 已销户 行 项目 司 2 广发银行股 重庆太极实业(集 份有限公司 9550880056285200158 27,033,201.24 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分行 太极集团 浙商银行股 科技创新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 份有限公司 中心项目 6530000410120100027363 215,150.77 制药厂有限公司 重庆南岸支 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使用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关于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8〕8-77号)。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3 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 本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自查,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置换前期募投资金时,由于对项目内容、使 用范围及相关管理办法掌握不到位,按照募投项目总投资计划进行了置换及使用, 涉及资金金额共计24,238,266.13元。2018年12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应以自筹资 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归还入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8,260,733.87元,具体情况如下: 3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的比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合 计 例(%) 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 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 150,000.00 7,593.00 7,593.00 5.06 目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 20,000.00 2,092.00 2,092.00 10.46 目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 20,000.00 5,141.07 5,141.07 25.71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55,000.00 贷款 合 计 245,000.00 14,826.07 14,826.07 6.0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1-53)。 2022 年 2 月 24 日,2022 年 6 月 1 日,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分别将上 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 告: 2022-08、2022-32、2022-50)。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2-53)。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6,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3-01)。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 4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 议案》,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 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之“桐君阁药厂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桐君阁药厂重庆茶园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 案》。 3、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 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5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 能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涪陵制药厂及涪陵药厂龙桥厂区为新增实施地点;终 止桐君阁药厂茶园厂区膜分离项目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建设实际使用需求,对原 膜分离项目中“工艺设备”进行调整。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增加涪陵制 药厂为实施主体,并新增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大竹林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 同时公司对科创中心项目科研子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三个科研中心调整为 四个科研中心,并对科研设备和科研项目按照实际使用及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终止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000.8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 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6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 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 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太极集团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太极集团《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6,239.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277.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0.8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393.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4%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已变更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 实现的 含部分 总额 金额 (%)(4) 预计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2) 差额(3)= 状态日 效益 变更 =(2)/(1) 效益 化 (2)-(1) 期 太极集团膜分离 浓缩系列创新工 - 115,000.00 115,000.00 115,000.00 14,969.54 84,885.57 -30,114.43 73.81 - - 否 艺及新产能建设 项目 太极集团科技创 - 19,775.00 19,775.00 19,775.00 197.90 4,498.54 -15,276.46 22.75 - - 否 新中心项目 太极天胶原料养 已终 是 9,900.00 5,899.2 5,899.2 0 5,899.20 0 100 - - 是 殖基地建设项目 止 补充流动资金及 - 55,000.00 51,564.98 51,564.98 0 52,000.00 435.02 100.84 - - - 否 偿还银行贷款 终止募投项目补 4000.80 4000.80 4,109.97 4,109.97 109.17 102.73 - 8 充流动资金 合计 - 199,675.00 196,239.98 196,239.98 19,277.41 151,393.28 -44,846.70 77.15 - - - -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因施工进度未达预期,致定增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及 (分具体募投项目) “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未能在 2021 年完成,推迟至 2022 年底完成。 上述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太极天胶 项目可行性发生 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000.8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重庆太极实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77 号), 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 1、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 见公司公告:2021-53)。 用闲置募集资金 2、2022 年 2 月 24 日,2022 年 6 月 1 日,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分别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的 6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2-08、2022-32、2022-50)。 3、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1,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 9 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 2022-53)。 4、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6,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3-01)。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1、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之“桐君阁药厂膜 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桐君阁药厂重庆茶园厂区为实施地 点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3、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 暨延期完成的议案》。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新增实 施主体涪陵制药厂及涪陵药厂龙桥厂区为新增实施地点;终止桐君阁药厂茶园厂区膜分离项目 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建设实际使用需求,对原膜分离项目中“工艺设备”进行调整。 10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增加涪陵制药厂为实施主体,并 新增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 18 号大竹林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同时公司对科创中心项目科研子 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三个科研中心调整为四个科研中心,并对科研设备和科研项目按照 实际使用及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 11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 1-12 月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计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变更后 对应的原项 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划累计投资 投入金额 (%) 的项目 目 募集资金 入金额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金额(1) (2) (3)=(2)/(1) 总额 变化 太极天胶原 补充流 料养殖基地 4,000.80 4,000.80 4,000.80 4,000.80 - - - - - 动资金 建设项目 合计 - 4,000.80 4,000.80 4,000.80 4,000.80 — — — —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000.8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 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项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 不适用 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