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1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0-08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及材料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五楼会
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
地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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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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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全面核查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
号:临 2020-087)。
赞成: 3 人 反对:0 人 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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