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联营企业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2-09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0-12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联营企业湖北鸿盛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
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黄陂区
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出具了《承诺函》,按 46.4:38.6 的比例为湖北路桥联
营企业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盛公司”、“项目公司”)农发行
申请人民币 182,338 万元贷款提供不超过 99,535 万元的担保。
①被担保人名称: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的
联营企业。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提供差额补足的主债权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99,535 万元,截止公告日本次《承诺函》项下,为鸿盛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已
实际发生担保额为人民币 17,086.12 万元,为其累计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17,086.12 万元。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375,526.27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010.8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⑤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
独立性无影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向农发行出具了《承诺函》,为湖北路桥联营企
业鸿盛公司向农发行申请人民币 182,338 万元贷款提供不超过 99,535 万元的担保。
承诺函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99,5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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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承
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对其联营企业鸿盛公司融资提供差额补
足,湖北路桥持有鸿盛公司 46.4%的股权,本次差额补足的主要债权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99,535 万元。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
足承诺函的议案》。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 2020 年 6 月 17 日、11 月 17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500 万元
注册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发展大道 23 号 1 幢 1-6 层
法定代表人:余国中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建设项目投资;项目运营维护。(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47,781.70 万元,负债合计 32,929.5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4,852.20 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黄陂区支行
机构类型:国有经营单位(非法人)
营业场所:黄陂区前川街西寺大道 128 号
负责人:俞斌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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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99,535 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99,535 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黄陂区支行
4、承诺函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当鸿盛公司自身实现的现金流不足以归还农发行贷款本息时,由湖北
路桥及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工建”)建按照 46.4:38.6 的比
例对项目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差额补足,以确保项目公司能够及时足额偿还农发行贷款
本息。
保证方式:差额补足。
保证期间:自差额承诺函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五、本次差额补足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授信融资业务,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满足鸿盛公司日常经营
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需求。
2 、 本笔差额补足不 构成关联交易,鸿盛 公司股东湖北路桥及 省工建按照
46.4:38.6 的比例提供差额补足,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无影响。
3、由于郧西 PPP 项目已被纳入财政部 PPP 库,且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
目回款来源稳定;同时鸿盛公司资信良好,在逐步完成 PPP 项目建设后,将具备相应
的独立运营能力,每年具有稳定的可用性付费,可逐步实现现金流平衡,并形成相应
的债务偿付能力。
4、风险防范措施:湖北路桥作为鸿盛公司股东,将履行股东责任,推进鸿盛公
司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等各项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和回款效率,以保证鸿盛公司
正常经营,被担保债务无逾期风险,以避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为联营企业提供差额补足(本次差额补足的主债权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9,535 万元),能解决项目投入的资金需要,鉴于郧西 PPP 项目
已被纳入财政部 PPP 库,且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回款来源稳定,同时被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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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方资信良好,在逐步完成 PPP 项目建设后,将具备相应的独立运营能力,每年具有
稳定的可用性付费,可逐步实现现金流平衡,具备相应的债务偿付能力,该事项不会
影响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于《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湖北鸿盛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议案》的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本
次为联营企业提供差额补足,不会影响湖北路桥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
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合计为人民币 375,526.27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78.05%,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010.80 万元(不
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1.25% 。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承诺函》;
4、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黄陂区支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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